免责声明:1、本项目推广名为”特房樾琴湾二期、特房樾熙湾、特房樾鸣湾、特房樾琴墅”;开发商:厦门特房嘉湾房地产有限公司;预售证号20200084, 20210045,20220003。;2、本资料为要约邀请,不作为要约或承诺; 3、部分图片、文字等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文只作为引用,如原作者表明身份要求本公司停止使用该素材,请及时与本公司联系删除; 4、相关宣传内容不排除因政府相关规划、规定及出卖人分期规划、未能控制等原因而发生变化; 5、本资料所发布的时间为2023年1月,出卖人可能会不定期对宣传资料进行修改,敬请留意最新资料;6、本资料提及以上学校仅为客观阐述项目周边教育配套,未来项目就读的幼儿园、小学、中学等教育资源,以教育局当年的招生政策以及各校的招生简章为准,本司不做任何就读承诺。7.文中提及:交通规划、“环东之眼”公建群(在建)、滨海旅游浪漫线、下潭尾滨海湿地公园、同安一中滨海校区、环东海域医院(在建)、爱琴海购物公园&红星·欧丽洛雅(在建)信息来源于厦门日报、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同安一中滨海校区官网。8、本资料文字、数据和图片仅供参考,不作为要约或承诺。部分房屋因楼栋及朝向关系无法瞰景,具体景观面以现场实际楼栋位置及户型分布为准。相关宣传内容不排除因政府相关规划、规定及出卖人分期规划、未能控制等原因而发生变化。9、本宣传资料所涉及的户型仅供示意参考,其装修、家具、陈设等非交付标准,不属于交付范围。不同户型的面积尺寸,功能布局,空间分割、门窗/管井形态位置等均有不同;相同户型因楼栋、楼层、单元等差别,局部结构、面积等也可能不同,具体以政府部门最终审定的图纸和销售合同的约定为准。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附件等书面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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