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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通知》,明确规定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征收的个人所得税,严格按转让所得20%计征,此政策被新华社称之为“史上最犀利狠招”。细则出台后,本网第一时间连线了厦门业内人士解读新政。业内称,税收的提高很有可能会伤害到一些真正有购房需求的人。而“新国五条”出台后,厦门二手房市场看房的人数陡增,部分房东转售为租,扬言要涨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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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控政策从严从紧 更具针对性 |
针对近期市场预期的变化,通知关于限购、限贷等要求,体现出从严从紧的特点。比如对于已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要求进一步完善现行住房限购措施。明确指出“限购区域应覆盖城市全部行政区域;限购住房类型应包括所有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购房资格审查环节应前移至签订购房合同(认购)前”等。对于二套房贷政策,体现出差异化要求的特点,没有统一要求提高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另外,政策首次明确二手房交易中的个人所得税将会严格按照个人所得的20%征收,这将会增大交易成本,对二手房市场将会产生明显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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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预期管理 重视信息公开 |
通知此次明确提出加强预期管理。一方面是要求及时公布信息,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市场监测和研究分析,及时主动发布商品住房建设、交易及房价、房租等方面的权威信息,正确解读市场走势和有关调控政策措施。另一方面,对涉及房地产市场的不实信息,要及时、主动澄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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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工作时间表 加强社会监督 |
在这份通知中,有几个时间表令人关注。一.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除拉萨外),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本地区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二.市、县人民政府应于一季度公布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三.2013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四.大力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到“十二五”期末,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原则上要实现联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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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14日 |
国四条 |
提出增加供给、抑制投机、加强监管、推进保障房建设等四大举措,并明确表态“遏制房价过快上涨”。 |
2010年1月7日 |
国十一条 |
从“调结构、抑投机、控风险、明确责任”四个方面,正式确定2010年楼市政策基调。 |
2010年4月17日 |
新国十条 |
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 |
2010年9月29日 |
新国五条 |
实行严格实行问责制,更完善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三、调整住房交易环节的契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
2011年1月26日 |
新国八条 |
要求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
2013年2月20日 |
最新国五条 |
二手房转让严格按所得20%强化计征个税。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可进一步提高二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对稳房价不力的省级政府将进行约谈和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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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贸地产李琳芳:中短期内会使房价保持相对平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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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证你有一套房产的居住需求下,打击投资投机性购房。不管是转让费的增加还是提高二套房的首付,都是在一定层面上增加了购房成本,对投资性客户会有一定的影响。但对高端的客户,影响不大。毕竟现在通货膨胀太过厉害,房产还是比较保值的投资产品。>>>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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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氏地产陈耿杰:调控新政对厦门楼市影响有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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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短期内会造成房地产市场交易成本的上升,但是因为厦门特殊的楼市环境,对厦门的房地产市场不会产生大的影响,新政对投资市场的影响最大,但是从买方市场来看,今年厦门仍是以刚需为主,而且目前国内的通货膨胀严重,所以即便是个人所得税提高了,但对购房者而言,买房还可作为应对通货膨胀、作为保值、增值的方式。>>>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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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原赖鹏羽:征20%税"冬天"将来临 比08年还惨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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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五条"细则一石激起千层浪,记者第一时间连线采访鼎原地产董事副总经理赖鹏羽,他表示,"国五条"新政的出台非常的及时,是对厦门二手房市场的当头一棒,因为现在厦门的房地产市场非常的不正常不健康,这次非常严厉的调控手段,显示出中央的决心,如果厦门按照卖房征收20%个人税收的话,那么市场将比08年还要惨淡。>>>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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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火置业钟国发:"国五条"不是一刀切 刚需影响不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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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业界人士对3月1日刚刚出台的"国五条"细则解读不一,记者在第一时间连线采访蓝火置业董事、副总经理钟国发,他认为,"国五条"细则对房地产市场有一定的利空作用,但是这次调控是差别化对待,对各个城市并不是一刀切,主要是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对自住型的刚需购房者影响不大。>>>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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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MHOUSE厦门网友“胆大心细” |
新政里有很多对厦门房价有直接杀伤力的内容,比如严格限购,比如二手房按利得收20%的税。照此严格执行,无论一手房价还是二手房价必不会像以前一样疯狂不理性地上涨。这里哄抬房价的,不是政府、不是普通有房群众,而是开发商的房托和一些房叔、房婶、房爷之流,对他们这些别有用心的人要特别小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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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MHOUSE厦门网友“银装素裹” |
就国五条细则政策后期市场利弊都有。对于岛内二手房市场有了压制,但不影响岛内新盘发售,新盘还会稳重求涨。鉴于厦门的人居条件优质,岛内已开始步入旅游性地产而非刚需地产,所以此政策不影响岛内楼市,岛外情况就不然,因为岛外(除环东海域外)均属刚需地产,周围楼盘都是近几年新盘,岛外二手房市场本来就不成熟,如果岛外新开盘的地产周围的二手房市场被打击,那也直接会影响新开盘地产商的定价。因为周圈很多楼盘都未满5年,二手市场买卖肯定加征20%税收,岛外工业区刚需盘居多,鉴于厦门整体GDP水平无法比拟一线城市,外来务工人员也不会太多。我觉得这样会对岛外工业区所有未开盘以及即将开盘的地产商以毁灭性打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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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MHOUSE厦门网友“cfer” |
20%是怎么定的?应该和国民说明,希望能有细则出台,不要一刀切,是不是所有商品都要征收20%的所得税吗?很多商品的涨幅比房价大的多。搞不好直接损害普通老百姓的利益,想改善生活换房的老百姓如何承受,难道第一次买30平的房子,凭现在的年收入,再加上这样的政策,想二次购房改善生活那是永远不可能的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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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MHOUSE厦门网友“热气腾腾” |
新政非常好,二手房按20%所得收税,这是从“源头”着手掐住炒房客、投资客的利益来源。税费太多,二手房自然不好卖。二手房不好卖,炒房客、投资客便没兴趣购买一手房。而一手房至少50%的客户是炒房客和投资客,当炒房客、投资客被挤出一手房市场,有几个刚需能支撑得了这样畸形的房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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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MHOUSE福州网友“眼高手低” |
房价必跌!很简单,原先二手房市场总市值比如10万亿,征20%所得税后,流通一次变成8万亿,两次变成6.4万亿,三次变成5万亿……通过该税收逐步吸收消除二手房市场上流通的货币,一个商品若无法流通,怎么可能升值?这是基本经济规律吧,赞成的顶一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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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MHOUSE厦门网友“循序渐进” |
这样的政策误伤了一些确实需要改善型需求的购房者。政策能否灵活实际一些呢,比如针对卖旧买新,但是依然还是持有一套住房的人,可以用购买第二套房和唯一住房的证明,来抵扣掉第一套房售出缴纳的20%个税,或者给个时间限制,比如卖出老房以后半年内必须购置改善性新房,不都是方法么?这样不是可以免去误伤一些非投资要求的人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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